1. 负责学校发展规划和校园建设规划工作;
2. 负责学校学科建设工作;
3. 负责学校“双一流”建设的沟通协调和统筹推进;
4. 统筹学校高水平大学建设工作;
5. 统筹学校与地方政府、国内高校及科研单位的交流合作、共建共享相关工作;
6. 承担校园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、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;
7. 负责学校二级单位目标考核、评估工作;
8. 负责发展规划、学科建设、考核评估及对外合作领域的依法行政;
9. 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。